核心提示:重庆一家企业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将公司存储用于生产辣椒制品的过期变质辣椒和辣椒面丢弃70余公斤,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浪费为由罚款5000元,此事件一经报道,迅速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舆论一边倒的认为企业被罚款实在太冤。
重庆一家企业为了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将公司存储用于生产辣椒制品的过期变质辣椒和辣椒面丢弃70余公斤,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浪费为由罚款5000元,此事件一经报道,迅速引发网友热烈讨论,舆论一边倒的认为企业被罚款实在太冤。
罚款有无法律依据?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浪费为由罚款,确实有法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照法律规定,先是责令经营者改正,拒不改正的才会进行实质性处罚。后又查看了媒体报道,涉事企业第一次丢弃腐败变质辣椒13.26公斤,被责令改正,第二次丢弃腐败变质辣椒60.78公斤,才被处以罚款。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既然合理合法的罚款,网友却为何还不买账?
网友质疑处罚,为企业叫冤普遍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腐败发霉的辣椒已经不可以在进行食用,不扔掉请问怎么处理?
第二如果丢弃要被罚款,是不是一定程度上会让商家继续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来生产产品,这样食品安全还如何保障。
第三很多不法商人使用不达标、不合规的劣质原材料生产的食品,违规使用有毒致癌添加剂,怎么市场监管部却又看不见了呢,甚至是目前很多商家普遍缺斤少两坑害消费者,怎么又不见市场监管部门出来管管呢?对这样一个宁可把发霉变质产品扔掉也不用来制作产品的良心企业,却要以浪费为由罚款,简直就是矫枉过正,胡乱作为。
写在最后
反对浪费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每个集体都应该遵守的规范和履行的义务,当地以此处罚也有理有据,但也有关部门也应该认真反思,在履行职责时是否尽到了责任,是否都到类似这样的企业进行工作指导,宣传普及原料存贮加工等环节的知识,想办法从源头上杜绝浪费,而不是一味的罚款了事。相比食品浪费,市场监管部门更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让民众买到放心的产品,吃上放心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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