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披着“游戏”外衣,实则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吸引群众参与赌博。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2千余元予以追缴。
披着“游戏”外衣,实则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吸引群众参与赌博。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2千余元予以追缴。
案情显示,刘某用“xx娱乐”网络赌博平台推广赚钱板块,将赌博网站下载二维码或链接推广给多人下载,随即新注册用户便成为刘某的下级会员。其下级会员账户在该平台网站中充值或下注参与赌博,刘某均能获得网站的返利。刘某先后推广17人参与该赌博网站进行注册,共计充值赌资20万余元,其获得佣金2千余元。刘某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注册网络赌博软件担任代理并积极发展下线参与网络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又因查明被告人刘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2千余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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