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理财 投资 股票知识 贷款 基金
早泄 皮肤补水 白癜风 雀斑 癫痫 高血压 肝硬化 青光眼 尿毒症 腹泻 腰肌劳损 预防肝癌 牙龈肿痛 改善哮喘 痛经 前列腺炎 广告
首页 > 资讯> 热点推荐 > 正文

月嫂烫伤1岁小孩被判赔40万元 法院判了原因是这样

2023-06-30 11:03 投稿:admin 广告
核心提示:近日,仙桃法院民一庭依法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2021年12月,张某与某家政中心及家政员刘某签订了三方合同,聘用刘某为育婴师照顾张小某,同日一次性支付家政公司中介费800元。22年5月,合同到期后,张某与刘某约定再由刘某为其提供一个月的家政服务,但张某未与家政公司续签合同,也未支付中介费用。

近日,仙桃法院民一庭依法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2021年12月,张某与某家政中心及家政员刘某签订了三方合同,聘用刘某为育婴师照顾张小某,同日一次性支付家政公司中介费800元。22年5月,合同到期后,张某与刘某约定再由刘某为其提供一个月的家政服务,但张某未与家政公司续签合同,也未支付中介费用。
22年6月,刘某在准备早餐的过程中不慎将张小某烫伤,张小某先后在医院治疗共花费20万余元。张某要求刘某和家政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三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家政中心收取劳务介绍费后与张某、刘某之间也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因此,家政中心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最后,仙桃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0万余元。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入驻卓商务会员投稿发布或转载,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策投资行为并承担全部风险。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huoshangwu888@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大家关注
最新热点一周热点
健康导购更多
举报/反馈